最终,荥经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月9日先后依法受理该批执行案件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由涉案三被告分别按法院调解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金额向原告予以支付。后又诉至法院。被告公司不服判决 ,
判决生效后,芦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开设“绿色通道” ,在执行中查明,王某等原告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 ,
芦山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予以确认。并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典型案例二:
直面执行难点
妥善解决系列纠纷案
吴某等67人于2017年2月16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要回劳动报酬,荥经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多方协调沟通,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