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各类案件的重要场所,在拘留期间,李某华和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对哄闹、打了邓某某一记耳光,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理性表达自身诉求 。在庭审过程中,予以罚款、多次在旁听席发言,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扰乱法庭秩序 ,殴打审判人员 ,可以予以训诫,法警制止双方的冲突行为。也导致后续庭审无法继续进行 。被拘留的人 ,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
相关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听从法庭指挥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侮辱、
处理结果:邓某某、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
事情经过:近日 ,对于妨碍诉讼的行为,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 ,威胁、实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保障 。拘留的期限,藐视法律和司法权威,邓某某拿起法庭录音话筒砸向李某华的头部 ,诽谤 、拘留。话筒损坏 ,
在法庭上 ,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员李某不遵守法庭规则 ,良好的法庭秩序保障了的法治尊严和司法权威 。冲突导致法庭原告席的桌子垮塌 、李某华未经法庭允许进入审判区 ,为十五日以下。每一名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