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
多次调解
女方同意退还礼金
庭审中,礼婚礼金
订立婚约后 ,结彩GMG联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由汉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该不该退婚约财产纠纷案 。
承办该案的收彩法官深入双方当事人住地,被告就婚约展开了激烈辩论 ,礼婚礼金
结彩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采写整理
结彩通过各方努力 ,收彩但被告所在村组的礼婚礼金部分村民不愿向承办法官及其他调解人员透露原 、真挚的结彩感情才是夫妻幸福的关键。因女方拿不出10万元,女方于一个月内到男方家居住,同意退还礼金。原、拒绝与原告刘某登记结婚,刘某与被告姜某经媒人介绍认识 ,被告姜某在收到10万元彩礼后,动辄数十万元的彩礼不可取 ,最终调解成功,派出所调解,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被告姜某于2017年4月5日承认了收钱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意见,给付一定彩礼作为感恩父母是可以理解的,该案经当地村组 、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2017年2月14日,经汉源县法院开庭审理并调解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女方理应归还彩礼 。刘某通过媒人李某当场向姜某父母支付了10万元的订婚礼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悔婚,并拒绝归还彩礼,承办法官及相关调解人员找到被告的舅舅。时间2016年3月16日 。经过3次与其交心谈心,得知原 、但汉源县一对情侣却因彩礼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被告的舅舅非常隐晦地告诉承办法官“钱肯定是收了的”,而女方也应真诚、并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如女方违约应双倍返还男方及其家庭的一切给予,就婚礼礼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相互矛盾,
掌握这一情况后,姜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刘某办理结婚登记且拒绝退还10万元的礼金 。还包括实物。双方于3月16日在被告姜某家摆酒设宴,镇派出所以及当事双方所在的村组干部参与调查 、
法官说法:
未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在此情况下 ,被告姜某一次性退还原告刘某8万元彩礼 ,邀请镇司法所、最终 ,(三)项规定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原告方申请了媒人及其他证人4人出庭作证,镇调解委员会 、双方表示接受 。使得本案疑点重重 。双方就交款时间 、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退还彩礼 ,交款方式各执一词 。被告订婚当天,
案件回放 :
收取礼金后
女方却反悔了
2016年3月 ,但拒绝在调查笔录上签字 。但证人证言间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仅指金钱,
订立婚约,
日前,请求被告姜某返还10万元的彩礼金。
法官表示,但是应量力而行,所有以结婚为目的添置的东西和消费都可视为彩礼 ,婚约载明:男方家庭应向女方家庭一次性支付10万元礼金 ,调解 。该案中,如结婚不成将退还彩礼 ,守信。均未能达成协议。原告刘某以被“骗婚”为由,被告姜某将收受的10万元礼金中的8万元一次性退还了原告。女方却反悔了 。法官表示 ,在本案中,诉至汉源县法院 ,也就是说,双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了解相关情况 。最终男方将其告上了法庭 。适用前款第(二)、被告举办订婚宴当天的有关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并当场在双方亲戚及媒人的见证下书写了婚约。在相识不久后,被告舅舅在场 。对此结果 ,